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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进口化妆品的注册由越南卫生部(MOH)下属的越南药品管理局 (DAV)负责。每个出口商和进口商都必须从这些政府机构获得相关证书,所有进口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都必须在卫生部注册,包装上必须注明以下信息:
1、产品名称、功能
2、列出的成分配方
3、使用指导
4、原产地
5、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用越南语书写)
6、重量、体积
7、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8、制造批号
化妆品申报程序
在越南进口和分销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的企业应准备以下文件:
1、备案申请表
2、产品制造商或所有者出具的授权书
3、合法有效的自由销售证明(CFS)
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
2、药品管理局审核
● 药品管理局接收材料后签发通知书,如果材料不合格将退回要求修改及补充
● 收到退回通知后3个月内未提交补充资料则需要重新申请并缴费
● 补充资料仍不合格的,药品管理局将拒绝再次签发受理通知书
3、签发化妆品公告书
办理时间
越南化妆品注册所需时间为提交申请后2-3个月。
所需材料
1、进口公司的营业执照(需具备化妆品经营资格)
2、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
3、产品生产国颁发的自由销售证书(CFS)
4、产品成分表(提供国际化妆品原料名称,含量和功能)
授权书和自由销售证书(CFS)需通过越南驻东道国进行领事馆认证
有效期限
自药品管理局收到正式通知之日起,化妆品公告的有效期为5年。5年期满后,单位或个人如想继续在市场上销售产品,必须在化妆品公告报告收据号有效期满前再次公告,并缴纳规定的成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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