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①印尼:探索购物新方式Shopee将与OpenAI合作
据悉,Sea Ltd 上周五宣布,其子公司 Shopee 将与 OpenAI 合作,旨在使网上购物“更加直观、个性化和响应迅速”,利用人工智能提升网上购物体验。

“随着人工智能迅速重塑人们与技术的互动方式,我们很高兴 Shopee 能与 OpenAI 合作,成为 Operator 在东南亚和巴西的发布合作伙伴。Operator 是一个人工智能代理,能够自主与互联网互动以执行各种任务,包括在 Shopee 等电子商务平台上购物,”该集团在一份声明中表示。
Sea 补充说,此次合作将探索像 Operator 这样的人工智能代理如何与 Shopee 合作,使网上购物更加直观、个性化和响应迅速。
“由于 Operator 仍处于研究阶段,我们将与 OpenAI 一起收集反馈,以便随着时间的推移对其功能进行微调。亲身体验和用户洞察也将有助于 Shopee 了解使用 AI 来增强购物体验的方法,”该公司表示。
据了解,Shopee已成为Operator在东南亚和巴西地区的首个发布合作伙伴,
②印尼:Bukalapak胜诉,法院驳回债务索赔申请
印尼雅加达中央商事法院驳回了PT Harmas Jalesveva对PT Bukalapak.com(简称BUKA)提出的暂停债务偿还义务(PKPU)申请。这一决定是在2月25日的阅读会议上确定的,Bukalapak执行委员会Kurnia Ramadhana确认了这一结果,并表示公司将在次日发表正式声明。
今年1月,Harmas Jalesveva基于最高上诉决定(编号2461 K/PDT/2024),声称Bukalapak有未偿还债务,向雅加达中央商业法院提出了PKPU申请。Bukalapak公司秘书Cut Fika Lutfi指出,Harmas的申请基于纯粹的民事争议,应由南雅加达地方法院处理。此外,Harmas在申请中将税务总局列为债权人,但根据最高法院判例,税收不应包含在PKPU申请依据中。法院认为Harmas的PKPU申请缺乏法律依据,特别是在债权人的合法性及债务性质方面存在重大问题。最终,法院驳回了Harmas的申请。
③印尼:苹果与印尼达成解除iPhone 16禁令协议
据彭博社报道,知情人士透露,印尼与苹果公司已就解除对iPhone 16的禁令达成一致,结束双方长达五个月的僵局。此前,苹果公司承诺将其在印尼的投资增加至10亿美元(约合72.52亿元人民币),以推动解决这一问题。印尼工业部负责执行该禁令,并计划最快于本周与苹果公司签署谅解备忘录,同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发放允许iPhone 16销售的许可证。此外,苹果公司还承诺对印尼本地员工进行研发培训,使其能够开发类似软件并设计自己的产品。尽管双方已经达成了初步协议,但鉴于印尼政府曾有过反悔的先例,此次协议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目前,苹果公司和印尼工业部尚未对相关评论请求作出回应。
据悉,马来西亚一名10岁男孩法赫米·哈菲兹·法赫鲁丁(Fahmi Hafiz Fakhruddin)因食用“眼球形”软糖窒息,最终在槟城医院的重症监护室不幸去世。这一悲剧发生后,马来西亚卫生部迅速采取行动,要求国内电子商务平台停止宣传和销售这种危险软糖。卫生部长祖基菲里·艾哈迈德(Zulkifli Ahmad)表示,卫生部已在Shopee和TikTok Shop等平台上发现了86个相关广告链接,并指示这些平台立即撤下所有涉及“眼球形”软糖的广告。此前,卫生部已于2月21日下令禁止销售该产品,并指示全国各地的地区卫生官员在实体场所执法,没收剩余在售的产品。
②菲律宾:菲律宾税务局(BIR)计划于2025年2月24日至28
日在12个指定地点集中销毁价值21亿比索的非法香烟。此次行动将销毁总计1430万包非法香烟,这些香烟预计造成的税收损失高达64亿比索,并且还包括非法香烟生产设备。主要销毁中心位于邦板牙省波拉克(Porac, Pampanga)的Digama废物管理服务公司。税务局局长Romeo Lumagui Jr.在周一的声明中表示,销毁这些非法产品不仅能够减少严重的公共健康风险,还能确保这些产品不会重新流入市场。菲律宾将集中销毁价值21亿比索的非法香烟
③泰国:泰国查获超过25,000包走私香烟,价值超250万泰铢
④新加坡:新加坡大士港口累计处理超1000万个标准箱
新加坡国际港务集团(PSA International)于2月24日宣布,自大士港口投入运营以来,已累计处理超过1000万个标准箱的货物。新加坡国际港务集团总裁王金榜表示,大士港口是港务集团网络的重要节点,凭借其规模、运力及先进技术,能够满足全球供应链行业不断演变的需求。大士港口第一阶段的运营始于2022年,最初以三个泊位开始运营,目前已增至11个。大士港口占地1330多公顷,耗资超过200亿元,分四个阶段发展,预计在2040年全面完工后,每年可处理6500万个标准箱。
⑤越南:越南新规出台,这些行为将被重罚
据悉,越南政府刚刚颁布了第 24/2025/ND-CP 号法令,修改和补充了 2020 年 8 月 26 日第 98/2020/ND-CP 号政府令的若干条款。
法令加大了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行政行为的处罚力度。
具体来说,对于违反消费者信息保护的行为,新法令规定,对以下行为处以 2000 万至 3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信息;错误地或者与所宣布的目的和范围不一致地使用消费者信息。
对下列行为处以 3000 万至 4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在收集、存储、使用消费者信息时未采取措施确保消费者信息的安全,或者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止违反消费者信息安全的行为。
如果未经消费者同意而将消费者信息转移给第三方,还将被处以 3000 万至 4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法令明确规定:如相关信息属于消费者敏感个人信息,罚款为上述罚款的两倍。如果违法行为是由建立和运营大型数字平台的组织实施的,罚款将增加 4 倍。
另外,法令还补充了第 53a 条,规定了对网络空间交易违法行为的制裁。
因此,对建立、运营或提供数字平台服务并犯有以下违法行为之一的商业实体将被处以 5000 万至 7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采取措施防止展示或不诚实地展示消费者对在数字平台上开展业务的产品、商品、服务、组织或个人的反馈和评论,但此类反馈和评论违反法律规定或违背社会道德的情况除外;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接触方式骚扰消费者,违背消费者向其介绍产品、商品、服务、商业组织或者个人或者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愿。
因经营组织或者个人的过错,对消费者不予赔偿、退款或者更换产品、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因产品、商品或服务不符合经营组织或个人的登记、通知、公告、挂牌、广告、介绍、合同或者承诺而向消费者提供,不予赔偿、退款或者更换产品、商品或服务;在向消费者交付或者提供服务时调换或者欺骗消费者产品、商品或者服务;阻止消费者检查产品、商品、服务;以违背消费者意愿而要求消费者购买额外产品、商品或服务作为签订合同的强制性条件,也将处以 5000 万至 7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如果企业实体建立、运营或提供数字平台服务,但未事先通知或未以任何形式向消费者公开披露有影响力人士的赞助情况,以使用该人的形象、建议或推荐来促进贸易或鼓励消费者购买或使用产品、商品或服务,则也适用此项处罚。
第 24/2025/ND-CP 号法令规定,对建立和运营中介数字平台的组织,如果未对在其中介数字平台上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服务的组织和个人的身份进行验证,将被处以 1 亿至 2 亿越南盾的罚款。

兑人民币:
卖出价2.257,69
买入价2.235,01
兑美元:
卖出价16.397,58
买入价16.397,58
(数据来自印尼央行02.26:www.bi.go.id)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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